
1.质量守恒定律
(1)内容:参加化学反应的各物质质量总和,等于反应后生成的各物质的质量总和。
(2)适用范围:一切化学变化(物理变化不讨论质量守不守衡的关系)。
(3)概念解读:
①是质量守恒,不是体积、分子个数等守恒。
②质量范围:所有参加反应的反应物质量(不包括没有反应完的部分和催化剂的质量)和所有生成物的质量。尤其注意气体、沉淀等不要忽略。
【特别提醒】
1.一切化学反应都遵守质量守恒定律,没有例外。
2.判断能否用质量守恒定律解释的变化,可以直接转换成判断是否是化学变化即可。
2.微观解释质量守恒定律的原因
(1)化学变化的实质:分子分成原子,原子重新组合成新的分子。
(2)以电解水反应为例分析:
水通电分解前后,从微观角度来看,不变的是:氢原子和氧原子的种类、数目、质量;变化的是:水分子变成了氢分子和氧分子。
(3)从微观角度解释质量守恒定律:在化学反应前后,原子的种类没有改变、原子的数目没有增减、原子的质量也没有改变。(即原子的“三不变”)。